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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捷克共同徵求臺捷雙邊合作研究計畫及雙邊國際合作人員交流PPP計畫

一、依科技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及捷克科學院(CAS)所簽訂雙邊科技合作協議,

    每年共同徵求旨述二項雙邊合作計畫。

二、本案公告徵求雙邊合作研究計畫及雙邊研討會計畫,均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

    並分別向科技部及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或捷克科學院(CAS)提出申請案。

    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案二項合作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依二項申請須知所列「申請方式」完成線上申請,

    經所屬機構依二類計畫分別彙整後,於本(106)年5月31日前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四、檢送二項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件如附件(共四件),

    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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