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一、依科技部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簽訂之科學合作協定,
每年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二、本項計畫須由我方及愛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計畫申請書,
分別提送科技部及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依公告說明方式完成線上申請。
經所屬機構彙整送出後,於106年2月7日前連同申請名冊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及英文申請表如附件,
相關資訊亦公告於科技部網站,請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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