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一、依科技部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簽訂之科學合作協定,

    每年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二、本項計畫須由我方及愛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計畫申請書,

    分別提送科技部及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依公告說明方式完成線上申請。

    經所屬機構彙整送出後,於106年2月7日前連同申請名冊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及英文申請表如附件,

    相關資訊亦公告於科技部網站,請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