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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資格、管道與作業重點懶人包

國科會補助計畫

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懶人包與作業須知

提早培育優秀科研人才,鼓勵大專學生執行研究計畫、接受學術訓練並累積專題實戰成果。

研究助學金
每月 $6,000
8 個月 / 總計 48,000 元
耗材與業務費
最高 $20,000
審查擇優補助 / 實報實銷
執行期程
8 個月
每年 7/1 至翌年 2/28

申請資格與身分規定

學生資格
  • 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碩、博士班研究生不得申請)。
  • 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 在校學業成績優良,獲指導教授承諾指導;曾執行本計畫未繳交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申請。
  • 須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通常為 6 小時)並檢附修課證明。
在學身分連續性 計畫執行期間(7/1~翌年 2/28)學生必須維持在學大專生身分。
應屆畢業生若於 6 月畢業且未繼續升學或延畢,喪失學籍時依規定須辦理計畫終止或註銷,停發助學金。
指導教授限制 符合國科會專題計畫主持人資格,專長與題目相符。每位指導教授每年度至多指導 2 名學生。
利益迴避原則 學生與指導教授之間,不得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補助項目與經費說明

補助項目 補助金額 支領與核銷說明
研究助學金 每月 NT$ 6,000
(8 個月共 NT$ 48,000)
經國科會核定後撥付學校,由學校按月核撥至獲補助學生個人帳戶。
耗材與業務費 擇優補助,最高 NT$ 20,000 用於執行研究計畫直接相關之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採實報實銷,須符合相關報支規定)。
⚠️ 經費注意事項:
  1. 研究助學金於計畫執行期間按月造冊核撥。
  2. 耗材與業務費若獲核定,各項單據報銷須符合國科會及學校會計相關報支規定,於計畫執行期限內完成核銷手續。

申請與執行時程表

12 月中旬:線上系統開放
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開放線上填寫及上傳計畫書。
翌年 2 月中下旬:截止收件
校內截止收件日會提前 3~5 個工作天,以利校內審查及公文備函,逾期不予受理。
6 月中下旬:核定名單公布
國科會系統公告核定名單,中心同步發信通知通過師生。
7 月 1 日 ~ 翌年 2 月底:計畫執行(共 8 個月)
依計畫書排程進行實驗與專題研究,按月請領研究助學金。
翌年 3 月底前:繳交成果報告結案
線上繳交成果報告(逾期繳交者取消「研究創作獎」評審資格)。

申請線上應備文件

  • 1. 基本資料表(C801):國科會線上系統直接填寫。
  • 2. 研究計畫書(C802):轉 PDF 上傳(含背景、方法、文獻、預期成果等)。
  • 3. 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C803):學生填寫後轉由教授線上審核送出。
  • 4. 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指導教授登入系統確認並更新著作目錄。
  • 5. 學生歷年成績單:教務處出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清楚掃描檔。
  • 6. 學術倫理修課證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AREE)6 小時修課證書。
聯絡窗口與系統諮詢
• 校內承辦單位:研發暨產學合作處 / 產學暨育成中心(分機:1832|Email:rec122@tajen.edu.tw)
• 國科會系統客服諮詢專線:0800-212-058 / (02) 2737-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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