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大仁科技大學創夢2.0輔導培育計畫評選(初選)簡章
大仁科技大學 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 產學暨育成中心
110年度大仁科技大學創夢2.0輔導培育計畫評選(初選)簡章
一、目的:
為推動創新創業教育,本校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產學暨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培訓工作坊。透過「微創育成」工作坊培育本校學生之創新創業團隊,導入創新創業種子師資能量共同陪伴輔導,以達創業之目的。本中心將協助評選團隊申請『大仁科技大學微型創業補助計畫』,並參與校外創新創業競賽(如U-start,FITI等)為目標。
二、活動報名:
1. 參賽資格:
(1)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最多不超過5人,成員皆需為本校在學學生及近3學年度之畢業校友,
不限學制,不限同一系所,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每團隊皆須列指導老師至多2名(本校
教師至少一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
(2)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未曾據之成立公司或行號。
2. 申請方式:
(1)本計畫採網路報名提出申請。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9月10日(五)中午12:00。
※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9yD23
(2) 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簡章下載:https://reurl.cc/qgEK7n
(請於110年09月10日(五)晚上23:59前寄至incbs@tajen.edu.tw)
- 創新創業計畫書(word檔)。
- 同意審查聲明書(word檔)。
- 創業團隊成員證明文件(word檔+身份證影本、畢業證書、在校證明各1份)。
- 創業團隊計畫提案切結書(word檔)。
- 創業團隊成員個資同意書
(3)計畫書撰寫格式: A4 紙、12 級以上字體、本文以不超過 15頁為原則。
※請注意,逾期或申請對象不符規定將不予受理※
3. 服務窗口:
本計畫申請資訊及申請相關資料請至本校研發處產學暨育成中心網站下載使用。
服務電話:(08)762-4002 #1832廖映涵、(08)762-4002 #1830 阮信傑主任。
E-Mail: incbs@tajen.edu.tw
三、評選(初選)方式
1. 審查與評選標準
採資格暨書面審查方式,取最高分團隊前5名,備取2名。
錄取名單預計於110年09月22日公告於本校研發處網頁。
2. 資格審查項目暨評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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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審查項目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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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創業性(設計理念)、創意構思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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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可行性 |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實用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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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規劃、行銷策略及商業模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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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完整性 |
計畫內容合理性、團隊成員分工、專業與執行能力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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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加分項目 |
團隊成員曾獲校內、外舉辦之創業相關競賽獎項、活動等。(請提供證明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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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修習校內、外相關創新創業課程或活動等紀錄。(請提供證明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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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成員為跨系組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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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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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過初選後培訓過程:
經上述評選過程通過之團隊將免費提供一系列創新與創業培訓課程,可增進創業職能。
1.由本校產學暨育成中心創業教師團隊評估參賽隊伍之創意構想與商業模式。
2.提供初步診斷報告轉介媒合本校創新創業種子教師與創新創業諮詢業師進以配
適創業團隊指導老師2位(教師+業師),各階段依據團隊現況需求導入產業專
家,協助創業團隊建立可行的營運模式。
3.導入課程:課程以創業營運計畫書撰寫為基底,協助創業團隊撰寫創業企畫書與創業簡報。
4.期中模擬競賽、期末綜合評估報告。
四、活動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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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階段 |
活動時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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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間 |
即日起~110年09月10日 |
收件至當日上午12: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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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夢2.0 補助計畫評選說明會 |
110年09月13日 |
微型創業計畫徵選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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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夢2.0 補助計畫評選評選會 |
110年09月17日 |
書面資料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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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公佈 |
110年09月22日 |
於本校網站公告團隊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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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U科研加值四創培育工作坊 |
11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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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教育部申請U-Start創新創業計畫或其他創業競賽 |
111年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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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與本培訓計畫之人員,皆視同接受主辦單位所公告之評選辦法及各項公告、規則與評選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培訓資格。
(2)為達創新與評選公平性,參賽內容請務必維護原創性。
(3)本評選徵件數及評比項目若無符合標準者,得以從缺。
(4)受評選之團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為團隊所有,但須無償授權本校使用,授權使用範圍僅限於活動宣傳推廣、活動相關紀錄與成果發表展示。
(5)請各團隊代表務必確認信箱與手機等聯繫資訊正確,以避免錯失本評選之相關重要訊息。
(6)評選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作品不論受遴選與否均不予退回。
(7)主辦單位擁有隨時修正評選相關辦法、規定及暫停或終止之權利,有關活動之一切更動以本校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8)所有接受培訓之團隊,請依照本校研發處產學暨育成中心建議參加校外競賽。
(9)各團隊成員須自行選出代表人,作為相關活動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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