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0年度學海惜珠校內簡章公告

(一)申請「學海惜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清寒優秀學生。
(二)有意申請之學生須於110年3月2日(星期二)之前向各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由系所進行審核評選後,統一由系辦於110年3月9日(星期二)前送交至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
(三) 需繳交文件,請詳看附件簡章。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 Tina 
電話:08-7624002#1857
E-mail:tinahuang222@tajen.edu.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