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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2016年度台澳科技合作交流訪問計畫

一、受理申請期間:

   (一)計畫主持人: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月25日(星期一)

                   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文件繳交。

   (二)申請機構:檢核申請文件符合規定後,105年2月2日(星期二)

                 下午5時前於線上系統完成申請案線上繳送程序,無須發函。

二、有關申請資格、補助事項、補助經費項目、申請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詳如附件,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申請文件不全及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

三、徵求公告同步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及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國際合作)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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