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創)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國內設置創新育成中心之大學輔導原住民創業」

一、為協助產業、學術、研究資源、鼓勵培育原住民族創業、協助營造原住民族創業環境、創造產業育成輔導機會,以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產業事業化經營,達到扶植原住民族產業發展,特於本(100)年9月21日以原民經字第10010482312號令訂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國內設置創新育成中心之大學輔導原住民創業作業要點」,並據以制定作業手冊。
二、獎勵內容摘要如下:(一)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得依本要點申請獎勵:1、輔導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及有機農產業且具獨立創作工作者進i馱所屬育成單位02、輔導培育領域於文化創意產業及有機農產業具經〞驗及績效者。3、鼓勵原住民投入前兩款之產業者。4、拓展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或有機農產業之育成市場及會展活動者。5、辦理其他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或有機農產業之生產、第】頁共2頁行銷、推廣等活動者。(二)獎勵方式:1、為達到區域均衡,本評選將自北、中、南、東區各選拔一所育成中心進行獎勵02、獎勵金」每所營運獎勵金上限50萬元。3、補助人力二每所獲得人力3名進行育成輔導培育工作,遴聘人力以具備原住民族身分為主,並可由育成中心甄選聘用適合之人力。
三、擬申請獎勵之對象,請自即日起至本(100)年9月30日止,檢具申請獎勵計畫書向本會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請洽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柯小姐(02-26982989分機2592)四、相關申請資料(含作業要點及作業手冊等)請至本會網站下載(http://www.apc.gov.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