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114年度院校專題研究計畫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申請(2024-03-06)
主 旨: 本院114年度院校專題研究計畫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申請,請至本院院內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線上審查管理作業系統」線上申請,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者,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E2型(跨機構合作型計畫),作為醫院重點研發計畫。每人限申請院內各型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預算,須符合共同合作機構的申請資格規定。
(一)執行滿三年者,必須有共同發表,否則不得再繼續申請院校合作計劃。
(二)由本院同仁與已簽訂策略聯盟合約或其他合作關係之大學院校教師合作的研究計畫。
(三)每一計畫本院經費申請編列額度上限為50萬元。
(四)經費使用規定:若本院與合作院校有另訂合作研究計畫經費支用規定,則可依該規定執行。例如,與中山大學合作計畫得編列助理人力費用,經費額度以國科會獎助在學碩士班學生參與研究之規定金額為上限,詳如附件一,敬請詳閱。
二、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計畫申請時應分別取得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動物實驗管理委員會、及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未及於遞送計畫申請案前取得證明者,須於計畫核定通過、經費支用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檢送完成。若於年度研究計畫經費正式核定前,仍未取得同意證明文件者,則其研究計畫經費不予核定通過。
三、 經費編列請依「院內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編列支用要點」所列項目,逐項說明編列,如附件二。
四、 系統於3月10日開放,申請人亦可提早撰寫計畫申請書。
五、 操作說明可先參考系統首頁公告之操作說明檔案。系統進入路徑:<員工專區> <教學研究> <研究計畫> <申請審查> <院內與院校合作計畫>。
說 明:
一、 E2型(跨機構合作型計畫),作為醫院重點研發計畫。每人限申請院內各型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預算,須符合共同合作機構的申請資格規定。
(一)執行滿三年者,必須有共同發表,否則不得再繼續申請院校合作計劃。
(二)由本院同仁與已簽訂策略聯盟合約或其他合作關係之大學院校教師合作的研究計畫。
(三)每一計畫本院經費申請編列額度上限為50萬元。
(四)經費使用規定:若本院與合作院校有另訂合作研究計畫經費支用規定,則可依該規定執行。例如,與中山大學合作計畫得編列助理人力費用,經費額度以國科會獎助在學碩士班學生參與研究之規定金額為上限,詳如附件一,敬請詳閱。
二、 計畫涉及人體試驗、動物試驗、及基因重組試驗者,計畫申請時應分別取得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動物實驗管理委員會、及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之同意試驗證明文件。未及於遞送計畫申請案前取得證明者,須於計畫核定通過、經費支用前,取得同意證明文件並檢送完成。若於年度研究計畫經費正式核定前,仍未取得同意證明文件者,則其研究計畫經費不予核定通過。
三、 經費編列請依「院內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編列支用要點」所列項目,逐項說明編列,如附件二。
四、 系統於3月10日開放,申請人亦可提早撰寫計畫申請書。
五、 操作說明可先參考系統首頁公告之操作說明檔案。系統進入路徑:<員工專區> <教學研究> <研究計畫> <申請審查> <院內與院校合作計畫>。
研發處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