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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居留證

居留證就如同國際學生在臺灣的臨時身分證,是居留在臺灣的身份證明文件,因此對每個國際學生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請務必妥善保管並隨時注意你的居留期限。

無論是持居留簽證入境、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請務必於入境後15天內,至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申請居留證。

※線上申辦系統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foreign-student

一、簡介

內政部移民署提供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之境外生,在駐外館處辦好居留簽證入境後至內政部移民署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申請居留證。

二、申請資格條件

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申請項目

1.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可憑就讀學校所提供之在學證明,於入境後15日內至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

2.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後取得居留證,若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停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證居留期間屆滿前30日內,線上提出居留證延期申請

3.外國學生來臺就學後取得居留證,若證上資料有異動,請於線上提出外國與外僑學生資料異動申請。

四、申請進度查詢

1.案件進度查詢:境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中「案件進度查詢」功能。輸入查詢條件執行查詢後,系統將帶出申請案件資料,提供申請人案件審理狀態。

2.優先處理事項:境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於系統「優先處理事項」功能頁面中,隨時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五、線上繳費

線上系統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五個工作日內繳納證件費用。

申辦項目及費用如下 :

1.外國學生一年居留證件費用:新臺幣一千元整。

2.外國學生二年居留證件費用:新臺幣二千元整。

3.外國學生三年居留證件費用:新臺幣三千元整。

4.資料異動及補發證件費用:新臺幣五百元整。

系統提供「國際信用卡」、「網路ATM」、「虛擬帳號」、「E政府繳費平台」及「四大超商」等多元繳費方式。「國際信用卡」繳費不支援中國銀聯卡及美國運通卡,僅限使用JCB、VISA、MasterCard信用卡進行線上繳費。另「E政府繳費平台」提供「國內信用卡」繳費(不含VISA金融卡),若使用「四大超商」繳費,於繳費後約需2至3個工作天款項才會入帳。款項一但入帳即完成繳費,繳費完成後將不予以退費。

六、電子居留證及收據下載

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准且學生完成線上繳費後,外國與外僑學生申請人將收到系統自動寄發之電子居留證及收據電子檔下載通知之電子郵件。學生可再行登入系統後至「下載專區」-->「電子居留下載」、「收據下載」,取得電子居留證及電子收據檔案。請自行下載並以彩色列印紙本後,持電子收據至服務站領取居留證IC卡。

七、注意事項

1. 未於居留期限內辦理延期者,主管機關得廢止當事人居留資格,並限令出國。

2. 變更居留地址或服務處所,應於15天內備妥相關文件辦理資料異動。違規者,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款。

3. 如繼續就學並申請居留證延期,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0天內方可申請延期居留。

4. 居留證逾期: 逾期30日內(不含第30天)且在學中,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 逾期30日以上(含第30天)且在學中,須繳交罰款後於7天內出境,並重新申請簽證返台就學。 罰款規定: 逾期1-10天:新臺幣2,000元 逾期11-30天:新臺幣4,000元 逾期31-60天:新臺幣6,000元 逾期61-90天:新臺幣8,000元 逾期91天以上:新臺幣10,000元

5. 在學期間如有預計離境,請務必於離境前確認外僑居留證於返臺時仍在有效效期內。如有必要,請提早至線上申請系統辦理外僑居留證延期。

6. 申請離校(休學、退學、畢業)且持以就學為目的之居留證者,於完成離校手續後,居留證便會失效。請於移民署規定時間內離境。休學結束後欲返臺復學時,須重新申請簽證入境。更多資訊請參考:休學、復學、退學。

7. 已畢業欲留臺覓職者,應檢附畢業證書申請居留證延期,其居留效期以學生畢業當月加計6個月為延期之居留期限;如屬延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實際就學情形酌予核發6個月至1年效期之外僑居留證。更多資訊請參考:畢業。

詳細資訊請洽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60號

屏東移民署: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總機電話: 08-766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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