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科技部補助 (2022-3-29)

主 旨:

配合111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

人才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及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同年1月1日後之研究

費/教學研究費,得適用予以調增,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研究費/教學研究費調整幅度係比照行政院111年1月28日

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核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

增辦理。 

二、 本部補助之各項費用,係屬指定項目、指定額度之部分補助性

質,申請機構得於補助期間內,再提供其他之補助,合先敘明。 

三、 旨揭研究費/教學研究費調增之適用範圍,係依據「科技部補助

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核定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及「科

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受延

攬人,補助期間於111年1月1日後之研究費/教學研究費,貴申

請機構得於前揭受延攬人補助期滿前,於系統提出變更申請,以

原核定每月研究費/教學研究費調增4%為上限,惟111年度4月起

核定之案件業依旨揭調整核定,不得追加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