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台端申請本院111年度院校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通過(2021-1-10)

主 旨: 台端申請本院111年度院校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通過,執行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請依規定配合執行,請查照。 
 
  
說 明:    
  一、 計畫核定清單請至本院院內與院校合作計劃系統下載,進入<教學研究><研究計劃><申請審查><院內與院校合作計劃><個別型計畫>下載核定清單。 
  二、 計執行需開立查(驗)項目者,請必在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並且請配合於每月收到檢驗報表後,隨時辦理沖銷結報。 
  三、 計畫主持人應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 GRB」網站操作線上計畫登錄:分為期初計畫資料、期中進度報告、期末成果報告三階段登錄(網頁://www.grb.gov.tw),並請於111年1月31日前完成期初計畫資料登錄作業。曾執行政府部門計畫且已完成線上註冊取得GRBID編者不需重複註冊,直接進入登錄即可。 
  四、 本院年度計畫登錄完成始得動支經費,另行政院政府部門計畫均登錄列管,未註冊登錄人員於計畫結束時其成果將無法列入評核。 
  五、 有關研究計畫經費支用,請依本院「院內研究計畫經費編列支用要點」規定辦理申購。 
     (一)請依研究計畫經費表所編列之各項耗材、藥品及其數量,依規定辦理申購。若因研究實驗需增購數量或其他品項,須專簽核准後,方可辦理申購。 
     (二)碳粉、紙張、文具及光碟片,一律向院方申領,若院內無該品項,才可提出申購,本年度並刪除資料檢索費。各項費用申請於111年11月30日前提出。 
  六、 主持人請簽署「計執行同意書」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於111年1月1日前交教學研究部。計畫執行同意書請至教學研究部醫學研究科網頁下載使用。 
  七、 主持人執行研究須確實遵守「高雄榮民總醫院學術倫理管理規範」。 
  八、 主持人發表研究成果之期刊研究論文,務必於論文備註中註明補助經費之計畫編號,成果於學術會議中發表應陳繳登錄檔。 
  九、 其他計畫執行有關與經費支用應注意事項,請依核定清單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