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貴校申請本院跨院校合作計畫核定總表及合約書,執行期間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敬請於合作契約書(一式四份)用印後一式二份連同第一期款領據函覆本院,請查照。 說 明: 一、 貴校申請本院跨院校合作計畫,經審核後通過補助(計畫主持人吳佩芬、陳立材),核定總表及合約書如附件。 二、 合作契約書一式四份,請貴校及計畫主持人用印後二份寄送本院,以供存查。 三、 檢附研究紀錄本共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