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學海飛颺」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二年級)之非當學期畢業在學學生。學生於國外研修結束後,須返回本校接續完成學位。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有意申請之學生須於110年3月2日(星期二)之前向各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由系所進行審核評選後,統一由系辦於110年3月9日(星期二)前送交至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
(三) 需繳交文件,請詳看附件簡章。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研發暨國際兩岸事務處 Tina
電話:08-7624002#1857
E-mail:tinahuang222@taje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