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屏東縣政府交通部公告之「創新實驗頻譜之實驗區域及其他測試條件」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7年8月31日交郵字第1077217190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如有疑義請另洽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正本: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縣各大專院校、本府各處

副本:本府工務處養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