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2017-2018年台韓雙邊協議合作專題研究計畫

一、依科技部與韓國研究財團(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 NRF)共同研究計畫協議辦理,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

二、本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2017年9月1日開始,為期2年。

三、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

    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本案另需上傳之表件(FORM I0-001 NRF及國際合作計畫表IM03),

    請於科技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則徵求計畫公告下載填妥並上傳。

五、檢附本案徵求公告中文說明一份;申請人亦可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最新消息」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相關表件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