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食品安全人才培育計畫

一、教育部為落實及推動我國食品安全人才培育政策,考量食品安全議題涉及跨領域學門,

    乃優先以培育高階專業人才及強化在職人員食安職能為主要推動方向,特訂定本要點。

二、擬提申請計畫之學校,得參考旨揭要點及申請作業須知先行規劃,並於即日起至1月23日止,

    檢附申請計畫及相關文件一式15份送達本部高等教育司(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均不予受理;申請學校以申請一案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