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東協及南亞國家科研活動及展望研究計畫

一、 旨揭計畫之徵求主題詳見附件,計畫申請作業請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詳閱各項規定。

二、 申請人之任職單位(即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於截止時間前將申請名冊、

     主持人資格切結書及計畫書紙本1份,備函送達科技部。

三、 本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