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106年度)

一、旨揭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應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研提

    正式計畫申請書(採線上申請)。計畫申請案之執行期程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計畫申請案以單年期之單一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將所有相關計畫彙整成1份計畫書,

    至少需有1位共同主持人)為限,未依規定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本申請案實施線上申請,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

    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各類書表。申請人應於申請機構備函前完線上申請。

四、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申請案審查分為書面審查及複審會議審查二階段,

    無申覆機制,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得申覆。

五、獲補助之計畫必須依照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的要求與時程,

    定期提報計畫執行進度與成果,並出席年度成果審查或發表會,

    報告期中或期末執行成果。

六、來函請註明係申請前瞻及應用科技司之計畫。

七、本案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補助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相關法令規定請逕自科技部網站下載。

八、檢附研究計畫徵求說明1份,其內容業已公布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

    及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網站(http://www.most.gov.tw/pla/)-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