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專業類學院、系所評鑑資料繳交
主旨:為使100學年科技大學評鑑資料修改至最完善,敬請配合於100年8月8日送回研發
處。
說明:
(1)100學年科技大學評鑑資料表(質化)繳回日期:100年8月8日
資料表修正內容請參考100/7/5,7/12學術、行政主管交叉檢核建議
另已寄出行政主管7/19意見交流會議簡報、評鑑中心簡報,供參考
(2)科大評鑑日期已跨學年,單位主管如有異動,評鑑資料請務必列入重要事項移交
(3)系所合併者,以新系評鑑。評鑑資料請以新系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