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2017-2019臺灣-捷克、臺灣-波蘭及臺灣-斯洛伐克三項雙邊協議下共同合作研究計畫

一、依科技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及

    斯洛伐克科學院(SAS)分別簽署之科技合作協定辦理。

二、本次三項公告徵求雙邊合作研究計畫,均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合作計畫書,

    且分別提送本部及對方協議機構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旨述合作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應依公告說明方式於本(105)年6月30日前完成線上申請,

    經所屬機構依申請國家別匯整後,於105年7月5日前分別備函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四、由於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之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30日、斯洛伐克科學院(SAS)之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29日,

    請轉知貴單位研究人員宜提早與捷方及斯方研究人員聯繫,俾使對方及時送出計畫申請書。

五、檢送三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如附件,該等資訊均已公告於本部網站,請查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