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5年度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三小組徵求計畫

一、計畫申請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請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本研究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計畫以單年期之單一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將所有相關計畫彙整成1份計畫書)為限,

    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

    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五、本申請案實施線上申請,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

    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各類書表。

六、計畫審查分為書面審查及複審會議審查二階段。申請案須符合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規劃目的,

    係目標導向型計畫,未獲補助者,不得申覆。

七、獲補助之計畫必須依照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之要求與時程,定期提報計畫執行進度與成果,

    並出席年度成果審查或發表會,報告期中或期末執行成果。

八、來函請註明係申請本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承辦之計畫。

九、檢附研究計畫徵求說明1份,其內容業已公布於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mp.aspx)及

    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網站http://www.most.gov.tw/pla/)-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