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政府巨量資料應用研究試辦計畫

一、旨揭計畫之申請作業分為計畫構想書與完整計畫書兩階段,計畫構想書經審查通過者,

    再依本部通知提出完整計畫書。

二、申請人研提計畫前,請詳閱本案之徵求說明書(附件一)及各應用議題研究重點(附件二),

    並依計畫構想書格式(附件三)撰寫計畫。

三、申請人之任職機構(即申請機構)應於旨揭時間前,備函將申請名冊1份、主持人資格切結書1份、

    計畫構想書紙本2份及計畫構想書電子檔光碟2份(內含計畫構想書word檔及pdf檔)送達科技部部,

    逾期恕不受理。

四、送達申請資料的公文上,務必註明「申請政府巨量資料應用研究試辦計畫」。

五、檢附申請名冊格式(附件四)及主持人資格切結書格式(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