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教育部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補助計畫」申請通知

一、「教育部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補助計畫」是專為提升技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而衍生,因此,其申請補助之要求與條件,較「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為寬鬆,敬請各位教師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二、申請時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二)須至少一家合作企業共同參與,合作企業以設立在產業園區(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農業園區...)為優先,非設立於產業園區但具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公司亦可,惟得分較低。
(三)技專校院在學學生至少1名參與,並給予"研究助學金"。
三、經費配合比例:
教育部補助50%;合作廠商配合款40%以上(計畫核定後須簽訂仁合合約,且應編列計畫主持人費及合約金額之15%行政管理費);學校配合款10%,廠商及學校配合款依計畫書內容出資,不得調降;教育部補助款依計畫書評分結果得調整金額。
四、申請限制:
每校申請件數上限3件。
五、申請方式及期限:
因計畫申請件數3件之限,有意提出計畫申請之教師,請於09月30日(一)前先行以e-mail(rec122@ tajen.edu.tw)向產學服務組登記,倘登記申請件數超出3件,將另行通知校內評選相關事宜。
六、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