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2年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現在開始受理申請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縮短大專校院學生畢業與就業間連結之平台落差,建立產學合作創業就業機制,結合各部會產業發展之資源,引導大專校院學生就業機會,特實施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
二、申請對象:由各大專校院畢業生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97學年度至101學年度)畢業生。
三、本次計畫實施期程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1月31日止,申請作業依照申請須知辦理,請參考附件1。
四、申請人須於102年6月10日(一)前備妥「育成輔導計畫書」及「創業營運計畫書」各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並含電子檔1份)送至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以利彚整及函送青年發展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