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研發處整體發展經費獎勵」即日起至101年1月31日(二)PM5:00前受理申請

一、「教師研究成果獎勵」、「學術研究優良教師獎勵」及「產學合作優良教師獎勵」等申請表收件單位為各系所;「教師執行產學合作與至業界服務獎勵」申請表收件單位為研發處產學服務組,請您使用新版申請表並於101年1月31日(二) PM 5:00前送件申請。

二、各項獎勵申請表送出前您必須先完成下列二件事:
(一)連結研發處產學服務組網站表格下載區,存取新版申請表並填寫完整,申請表欄位皆為必填,未填寫完整恕無法受理。
(二)將申請案件登錄於本校「教師教學/研究/輔導/服務成果填報系統」,該系統已具夾帶附加檔案功能,請您將佐證資料上傳,毋須再繳交紙本資料,您所上傳之佐證資料將做為獎勵申請審核及教師評鑑之依據,上傳資料不齊或模糊不清,以致審核委員無法辨識者,將無法核發獎勵金,請您見諒!

三、獎勵申請表件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產學服務組;「教師教學/研究/輔導/服務成果填報系統」填報及附加檔案夾帶功能之問題,則勞煩您洽詢校務資訊組(分機1937)。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