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9月26日評鑑資料表繳交

主旨:敬請專業類學院、系所於100年9月26日前,送交評鑑資料表紙本一式至研發處。
說明:依據評鑑作業日程執行,陳送校長審閱。

註:如單位資料已完成者,請先行送一份紙本至研發處,以利校長先行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