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2024-03-06)

主 旨: 更正本會113年2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30013854號函(諒達﹚及其附件,請查照。

說 明: 旨揭函文之說明三誤繕,計畫執行期間應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