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政策聲明

•品質承諾

一、符合法規主管機關(食品藥物管理署)之法律、法規、ISO/IEC 17025:2017及TAF規範要求、辦理食品、藥物、及環境樣品等檢測工作。

二、提供專業性之檢測技術、功能完善的儀器設備及 最適水準之品質系統,依本 中心之檢驗規範,辦理各項檢測服務,以提供顧客信賴之檢測報告。

三、加強本中心實驗室的檢測技術與持續提升數據品質, 使所提供之 檢測數據具 備法規上可辯護之佐證,為本中心檢驗品質系統管理的目標。

四、管理手冊所陳述之政策、目標及規定,凡檢測相關人員均應瞭解、熟悉及遵守,並據以執行檢測作業。

•品質政策

誠實-忠誠於事實,不偏袒、隱瞞、壓制或誇大事實,勇於承擔後果。

準確-精進檢驗能力,力求準確度(Accuracy)與精密度(Precision)無誤。

效率-積極的工作態度,顧客至上及持續改進之服務態度。

•品質目標

    實驗室依據品質政策提出品質目標於每年管理審查會議中進行檢討與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