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2月01日 發文文號: TJUIA1100205011 主旨: 一、本次申請入學錄取許可將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錄取生。 二、外國學生獲錄取來臺就學者,得逕持錄取通知書向所在地之我政府駐境外機構申請入臺簽證。 三、錄取分發結果名單公告如附件。